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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都江堰市分中心开展廉洁自律“十不准”承诺、践诺、评诺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都江堰市分中心结合实际开展廉洁自律“十不准”承诺、践诺、评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年初签订“十不准”承诺书。该中心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成都市及该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廉洁自律“十不准”,即:不准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和影响从事营利活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违规干涉、插手或者影响交易活动;不准打听、泄露、扩散交易活动中的保密信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金、礼品、消费卡及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服务对象财物;不准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延误工作;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属成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应当报告的事项;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年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签订自觉遵守“十不准”承诺书,并进行了集中宣誓,接种“廉洁”疫苗。

二是年中检查“十不准”践行情况。中心领导班子通过开展谈心谈话、“主任进大厅”“主任巡现场”等活动,督促干部职工遵守承诺。中心纪检监察机构通过明察暗访、收集服务对象意见、质疑处理责任倒查等方式,了解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是否存在违反“十不准”的情况,织密监督网,做到监督无处不在。

三是年底评议“十不准”执行效果。制定《廉洁自律“十不准”执行评议表》,全体干部职工对照“十不准”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评估,找准、找实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之处,明确整改措施。并采取领导评科长、科长评下属的方式,层层签署评估意见,并张榜公示,最后进行民主测评,对测评结果靠后的进行提醒谈话。

活动开展以来,该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十不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做到了警钟长鸣。一年来,该中心未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未收到一件检举投诉信访件,树立了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更加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