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地前置条件清理,根据省上统编的前置条件目录清单(取消234项、调整41项、保留562项),督促进驻部门及时落实,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审批行为。
二是推行“容缺预审”,在审批要件具备的情况下,按照“边受理边审批边完善”的原则,大力推行“容缺预审”机制,对住建、安监、公安等6部门12项“容缺预审”事项,建立目录清单并公示公开,督促严格落实。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结0.16万件。
三是积极推动“三级联审”,根据省上统编的目录清单,及时督促进驻部门取消县级初审环节省市行政审批项目15项,保留县级初审环节省市行政审批项目53项,清理县镇村三级联审事项,纵向延伸镇村政务外网、互联网,更新硬软件设备,为三级联审顺利推进打通障碍。
四是探索设置“联办窗口”,对项目少且办件量小的进驻部门实行委托代办、联合办理,切实节约人力资源成本。现共设置窗口21个,其中:委托联办窗口8个,单独办理窗口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