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释放了市场活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了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新设立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自2015年6月改革实施到2017年12月,市场主体总量由改革前的9286户增加到18571户,增长了99.9%,注册资本总额由改革前的54.4亿元增加到119.2亿元,增长了119%,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由2014年的4户增加到2017年的12户,同比增长了200%。
二是优化了产业结构。通过商事制度改革,为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注入巨大活力。改革后新设立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增幅达58%,其中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户数比重优势明显,占总增量的76%。
三是激发了创业创新。商事制度改革,适应了经济发展阶段性变化,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降低门槛,放松管制,激发了广大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采取放宽住所登记,“一照一码”、“多证合一”、电商注册等改革举措,促进了许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去年,全县新登记市场主体3553户,较好地促进了创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