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项目受理流程。依法依规取消资料要件现场提交、现场核验等环节,充分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进场交易项目网上受理。针对建设单位、招投标市场主体反应比较迫切、亟待解决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改进招投标项目环节,对建设工程代理机构比选受理、项目进场受理、开评标场地安排、专家抽取等多个环节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工作资料,坚持快审快办,提升行政效能,最大程度降低公共资源交易环节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
二、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坚持以市场主体为中心,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的通知》,编制项目招标条件事项容缺受理清单,遵循自愿申请、容缺办理、诚实信用、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作出补正承诺后,采取容缺后补方式先予受理项目进场,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容缺受理”服 务大幅缩短项目手续办理时间,有效提升行政效能,促进项目加快落地建设。
三、开通重大项目“绿色通道”。设置重大项目进场交易受理专窗和电话咨询专线,通过上门服务、电话服务等方式积极主动对接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同时,对扶贫工程、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行“容缺受理”方式,在项目的公告发布、场地安排、交易服务等环节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项目进场交易环节,最大限度简化建设工程招标前置条件,“零门槛、零拖延、零距离”为各方交易主体服务,促进重大项目尽快开工。(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