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南充市以改善和提升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为重要抓手,通过实行工程招投标常态化监管,巩固和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形成监管合力。发改部门负责工作统筹和完善联合监管协作机制,牵头对行政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督部门投诉处理职责分工进行清单式梳理并挂网公示;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违法确定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公安机关强化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招投标违法犯罪行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招投标交易场所建设;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强化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撑,确保系统信息安全,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夯实制度基础。一是及时完善《南充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实施细则》、《南充市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南充市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规程》等制度,切实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二是行业主管部门与电子交易平台加强沟通协调,动态做好本行业范本文件的加载更新与实施;三是市县(市、区)两级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行业监管和分级监管要求,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挂网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以书面形式责令招标人整改。
注重监管实效。将常态化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作为常态化监管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问题台账,依法依规转交转办、调查核实处理,形成逾期督办、办理结果反馈等机制,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大招投标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托南充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四川南充)门户网站,及时归集共享,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始终保持工程招投标高压震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