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操作行为,确保依法高效实施,近日,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观摩等方式开展调研,结合实际出台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操作规范》。
一是明确办事材料。梳理出委托开展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所需的6项材料,包括立项批复文件、财评报告、工程量清单、项目图纸、项目采购需求和项目合同等,逐一列明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一次性告知采购人,提醒采购人做好准备。
二是落实职责分工。按照流程管理模式实行分工负责,相关科室对应职责开展工作。受理科负责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审核资料完整性、发放成交通知书,组织科负责审核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组织开展资格预审等,评审科负责评标服务。
三是细化操作流程。在资格预审环节,采购人指派两名或以上监督人员负责现场签到,签到序号即为供应商进入随机抽取环节的编号。资格预审小组由采购人指派足够数量的人员组成,资格预审文件由监督人员负责收取。中心工作人员根据资格预审报告当场宣布资格预审结果,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由资格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逐一书面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四是严格抽取方式。随机抽取供应商采用抽球的方式进行,购置了500个抽取球、5个展示箱和1个抽取箱。随机抽取前,监督人员负责对抽取球、抽取箱、抽取球的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取过程中,采购人另行指派人员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数量,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10家供应商进入下一环节,并填写入选供应商登记表;随机抽取结果由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宣布,提醒中选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与后续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