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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落实九个“全面”抓实公安政务“放管服”改革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宜宾市公安局印发《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以更快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创业为抓手,以“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应用为支撑,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全面提升服务全省经济副中心建设能力。

一、全面服务全省经济副中心建设。按照市委关于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决定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助力打造一流营商审批服务环境。

二、全面推动便民服务事项效率提升。一是推动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中心集中,公安审批服务部门向政务中心入驻到位,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部门授权,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实现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市县政务中心可办率100%。二是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流程环节进行清理,对因现场勘察、实地审验暂时无法实现“一次办”的,民警主动上门、探索科技应用系统建设方式去前面实现“一次办”,实现公安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100%工作目标。三是打破部门、警钟、地域界限,将服务延伸到派出所、交警中队、社区警务室,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推行公安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代缴代办等便民服务,用“民警跑”代替“群众跑”,基本建成公安政务服务“15分钟服务圈”,全面实现公安政务服务“就近办”城乡覆盖率100%。四是全面推行公安业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形成业务闭环体系,实行审批服务事项内部流转。五是不断拓展“全天候”政务服务实施范围,在推行错时、延时、节假日办理等举措的同时,全面建成自助办理区,通过窗口网店设置24小时自助办理设备实现服务端口前移,延伸服务触角,健全服务网络,打造“不打烊”的公安窗口。六是全面优化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要件和审批方式,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三、全面深化“减证便民”行动。一是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证明事项,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二是建立警种部门联办机制,推行全程帮办和并联审批制度,加强社会数据共享共用,实现公安机关内部材料的“一证办”率达到100%。

四、全面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加强与医院、保险、银行等单位的沟通协同,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互相查询。推动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可查、异地可办,切实为“网上办”提供强有力支撑。二是大力推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全面整合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至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所有公安自建政务平台全面对接,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100%“一网通办”。

五、全面深化审批服务标准化。一是对所有公安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彻底消除审批服务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和兜底性材料,构建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二是科学细化审批服务标准,继续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使用规则,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有可预期的审批服务结果。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一表申请、告知承诺等制度。三是全面梳理基层到机关办事的堵点、难点,通过创新方法和流程再造,实现民警办事“最多跑一次”。

六、全面降费利民。一是深入贯彻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清理规范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要求,研究出台清费减费举措。二是全面清理整改公安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审批服务及收费措施,严禁利用行政权力获取利益或违规收取费用,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强力治理与公安业务有关的中介服务乱收费问题,做到“阳光收费”。

七、全面深化公正监管。一是通过优化审批和监管工作流程、方式方法,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健全责任清单制度,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明确监管责任。二是积极推行综合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八、全面推动政务服务社会化改革。深化公安政务服务与社会力量的联动,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公安政务服务。深化“警邮”合作,在政务中心、公安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实现所有业务的邮政寄递送达。

九、全面强化督导推动。制定2019年公安“放管服”改革重点督查事项,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督查问责实施办法》,通过明察暗访、网络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和开展个案调查等方式,发现问责线索,核查问责行为,切实以督查之力破解推进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