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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发布实施6项政务服务区域性地方标准

1月25日,乐山市政务服务区域性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召开,作为全省市级唯一获批的国家级政务服务类试点项目——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经过1年多的努力,取得形成6项地方标准和500余项内控标准等阶段性试点成果,6项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市委常委、副市长雷勤出席新闻发布会。

雷勤指出,乐山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全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此次6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乐山建立起一套完整统一、指导性强、适用面广、权责明确、高效实用的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全市要提高认识,全面理解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的重要作用;要上下齐心,广泛宣传,全面培训,加强督促落实,做好新标准的实施工作。

本次发布实施的6项标准对推动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打造全省“程序最简、办事最快、服务最优”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将发挥积极有效的引领作用。其中,《“一窗受理”服务规范》是全省首个该领域标准,重点解决群众多头跑问题,避免群众办理审批业务的“肠梗阻”和工作人员“不廉”行为发生;《四级政务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在省标基础上,进行了更进一步的细化和提高,形成了乐山特色,重点解决全市政务服务机构建设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规范》明确要求不能将无法律法规规定或部门为规避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列入办事指南;《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规范》主要是围绕政务大厅服务中心机构设立、如何进行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进行全面规范统一;《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工作规范》和《政务服务民情访调与监督规范》将进一步促进窗口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品质,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建新介绍了乐山市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的总体情况、6项区域性地方标准的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重点。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将重点抓好标准的宣传培训,建立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引领,重点县、乡、村为试点带动的标准化试点实施机制,确保标准化试点成果在全市四级政务服务窗口落实落地。借此试点改革之机,探索建立一套用标准管人、用标准管事、用标准规范服务行为的乐山政务服务地方品牌,全面提升乐山政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