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实地指导“按面积审批”采伐试点工作
3月20日,省林草局行政审批处(政务窗口)协同森林资源管理处(站)组成工作组,深入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等走访调研集体林木采伐的一线需求,并组织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中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重点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座谈,会商“按面积审批”采伐试点工作的实施路径。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24〕21号)要求,省林草局决定在全省开展“1+10”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改革。聚集“树要怎么砍”,乐山市市中区作为唯一的试点县,需探索“按面积审批”采伐工作。通过此次实地调研指导,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摸排了试点工作面临的难点堵点;乐山市市中区进一步提高了对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厘清了工作思路,找准了下一步试点工作的突破点,并将据此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确保尽早抓出成绩、抓出亮点、抓出经验,为全省全面铺开“按面积审批”采伐工作提供方案。
(省林草局窗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