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厅明确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工作分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川办发〔2024〕53号)有关要求,近日,由应急管理厅行政审批处牵头起草的《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应急函〔2025〕32号)正式印发。
该分工方案结合应急管理厅工作实际,对有关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提出4个方面共10项任务,一是围绕加强中介服务事项管理,提出明确服务事项范围、统一管理事项清单、严格执行事项清单3项任务;二是围绕强化中介服务监管,提出大力整治“红顶中介”、加强中介服务分类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收费3项任务;三是围绕提高中介服务质量,提出规范中介服务结果要件1项任务;四是围绕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引导中介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促进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能力、加强中介服务市场培育3项任务。针对提出的各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应急管理厅窗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