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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项目落地!四川强化城镇开发边界

增量空间省级统筹

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空间统筹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一是明确2024年度各市(州)可用增量空间,要求落实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安排好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二是继续实行增量空间年度调剂措施,支持各市(州)加强本地区增量空间的统筹调剂。三是率先实施全省范围内增量空间使用节奏统筹,首期安排2万亩省级周转指标,统筹用于全省增量空间使用节奏周转安排。

同时,通知明确省级周转指标是对全省增量空间使用时序的统筹,不涉及市(州)城镇开发边界的空间转移,并严格按照“先申请、后使用”“先归还、再申请”等要求进行管理。

(自然资源厅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