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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召开自贸试验区及协同改革先行示范区承接“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工作推进会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4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8〕30号)的相关规定推进自贸试验区各片区以及协同改革先行示范区对“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有效承接,确保我厅下放行政许可“放得下,接得好”,省商务5月20日下午在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召开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工作推进会。省自贸办、成都、眉山、南充、内江、资阳市商务局、自贸试验区各片区以及协同改革先行示范区26个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在工作推进会上,商务厅审批处负责人向“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承接单位积极宣讲省政府向自贸试验区及协同改革先行示范区进行赋权的各项政策,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切实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就做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对应事项的认领、共同推动拍卖审批实现“应进必进”、下一步开展“川渝通办”以及建立承接工作联系机制等进行工作部署。商务厅逐一听取、收集参会单位关于承接商务系统下放委托事项中在配套机制、部门协调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就有关问题做了现场解答。

下一步,商务厅将加强上下联动,持续跟进,强化对下放事项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办事创业的营商环境,确保商务领域向自贸试验区及协同改革先行示范区赋能放权积极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