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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就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

近日,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工作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作主发布。

环评审批工作方面,2020年,生态环境厅创新建立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制度,通过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倒逼环评编制单位提高编制质量,加快了环评速度,同时提高了环评质量。截至目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抽查复核了894份环评文件,共对61家编制单位及93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10家单位被列入“限期整改名单”, 7家单位被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1家单位被列入“黑名单”,查处力度位于全国前列。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运用好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考核。指导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过程管理,执行分类管理要求和“五个不批”原则,对日常考核中发现的环评文件编制规范性及质量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定期组织开展环评抽查复核逐步提升“大数据”监管水平主动与生态环境部衔接,探索开展环评文件“大数据+”智能校核查重工作对环评文件收费问题进行调研摸底针对一些小微企业反映的“环评贵”的问题进行调研摸底,并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我省环评收费行为。

排污许可工作方面,2020年,全省统筹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和“回头看”工作。截至去年底,全省全面完成约13.5万家排污单位的摸排,依法依规核发排污许可证11719张、整改通知书1472张、排污登记98853家、关闭或长期停产等特殊情形分类处置23245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巩固固定污染源“全覆盖”成效。继续做好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将许可证质量和执行率纳入双百任务考核目标。做好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深度衔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推动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深度衔接。强化“一证式”执法监管。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指导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