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曝光台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艾志强、陈元、贺兵才、钱万明、宋军、张强等6名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9 15:57
浏览 次

(荣发改罚通告〔2024〕第1号)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4年6月3日,艾志强(证书编号:510595465)、陈元(证书编号:512019647)、贺兵才(证书编号:512605103)、钱万明(证书编号:51052968)、宋军(证书编号:514601676)、张强(证书编号:514912165)等6名评标专家在参与东川大道西延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该评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八款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十四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八款、《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艾志强、陈元、贺兵才、钱万明、宋军、张强6名专家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