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调查核实,2022年9月29日至9月30日,评标专家王荣和(证书编号:514912142)、吕伟(证书编号:512710374)、罗红(证书编号:51118618)、李晓玲(证书编号:511219090)、姜明(证书编号:51183431)、杨富强(证书编号:514304692)、石磊(证书编号:511711018)在参与青衣江洪雅县文塘大堤罗坝段、孙坝左岸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评标时,存在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记分标准”第二类别第20条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影响评标结果的负面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和《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王荣和、吕伟、罗红、李晓玲、姜明、杨富强、石磊的负面行为记6分,并禁止评标专家王荣和、吕伟、罗红、李晓玲、姜明、杨富强、石磊自发出本通告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