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3年6月21日,评标专家徐翔(证书编号:51143391)、江楠(证书编号:51140314)、李志明(证书编号:511219016)、陈丽瑛(证书编号:51145495)、冯敬尧(证书编号:510122972)在参与四川彭山经开区停车场一期及附属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评标时,存在未准确填写评标报告的行为,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7条不认真准确填写或未完整提交评标报告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徐翔、江楠、李志明、陈丽瑛、冯敬尧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