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3年5月16日,评标专家马襄渝(证书编号:51018967)、郑昕高(证书编号:510133657)、杨志远(证书编号:510133328)、阎婕(证书编号:510142330),在参与孝颐公墓外联道路项目施工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且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5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马襄渝、郑昕高、杨志远、阎婕的负面行为记6分,并禁止评标专家6个月内(2023年7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邛崃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