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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汉源县生态农副产品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四标段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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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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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调查核实,2022年11月7日,评标专家王林 (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013105)、黄金宝(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011072)、龚学江(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0133975)、尚丹(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0135405)、裴昕(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107901)在参与“汉源县生态农副产品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四标段”评标时,存在部分投标人勘察设计报价满足招标文件启动低于成本评审条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未要求的行为,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1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未要求” 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三十条 在一个聘期内,评标负面行为积分一次记3分暂停评标3个月。”的规定,决定对王林、龚学江、尚丹、裴昕4位评标专家的负面行为记3分,并禁止以上4位评标专家3个月(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10月3日)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另因在调查问询过程中,评标专家黄金宝拒不配合监督部门调查取证,违反了《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三、法纪要求26.拒不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调查取证。”的规定,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二十八条评标专家一次评标违反多项标准的, 应当分别记录、累计积分。”及“第三十条在一个聘期内,评标负面行为积分达到3分或者一次记3分,暂停评标3个月;......一次记6分暂停评标6个月;积分达到9分,再次暂停评标6个月...... ”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黄金宝的负面行为记9分,并禁止黄金宝15个月(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10月3日)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