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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评标专家罗江荣、庞中学、朱建忠、余洪波、程华清处理情况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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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2年12月2日,评标专家罗江荣(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2308202)、庞中学(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2204009)、朱建忠(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4504263)、余洪波(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2607305)、程华清(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1219129)在参与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一期)原辅料工艺设备高粱处理及输送设备购置安装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5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罗江荣、庞中学、朱建忠、余洪波、程华清的负面行为记6分,并禁止该5名评标专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