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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评标专家冉继光、张海龙、陈绍明、沈科静、张小军、杨丽萍处理情况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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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2年5月23日,评标专家冉继光(证书编号:510133163)在确认参加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评标后,存在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的行为。2022年7月1日,评标专家张海龙(证书编号:510135273)在确认参加川投集团资阳燃气站新建工程项目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采购评标后,存在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的行为。2022年7月6日,评标专家陈绍明(证书编号:512011930)在确认参加地铁大厦地坪漆维修项目评标后,存在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的行为。2022年8月19日,评标专家沈科静(证书编号:511904218)在确认参加川投集团资阳燃气电站新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评标后,存在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的行为。2022年9月27日,评标专家张小军(证书编号:510134238)在确认参加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后,存在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的行为。依据《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一条规定,记评标专家冉继光、张海龙、陈邵明、沈科静、张小军、负面行为积分1分。

    2022年9月23日,评标专家杨丽萍(证书编号:510122941)在确认参加新建铁路成都至自贡线天府机站甲供物资(电梯)采购评标后,存在未请假、无故未参与评审的行为。依据《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二条规定,记评标专家杨丽萍负面行为积分1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