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2年7月25日评标专家谢华俊(证书编号:514112741)、郑雪松(证书编号:512012057)、黄廷瑛(证书编号:512009038)、罗应康(证书编号:511807233)、邓树青(证书编号:514701907)、舒世江(证书编号:514609012)、刘国兵(证书编号:510133288)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公开招标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谢华俊、郑雪松、黄廷瑛、罗应康、邓树青、舒世江、刘国兵的负面行为分别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