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2年3月3日,评标专家龚庆鹏(证书编号:51014871)、彭闯(证书编号:510168095)、杨立俊(证书编号:51013747)、曾国芳(证书编号:510122510)、张卫红(证书编号:510199015)在参与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四川省文化演艺中心(1#楼)三个厅堂舞台音视频系统(第二次)标段评标时,未对个人签名处无本人手写签名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做无效认定,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并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以及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十五条规定,记评标专家龚庆鹏、彭闯、杨立俊、曾国芳、张卫红负面行为积分6分,禁止以上6位评标专家六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