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3月4日,评标专家陈杰(证书编号: 51150270)、李良俊(证书编号: 511567816)、胡英(证书编号: 511518751)、梁武权(证书编号: 511612093)、章海东(证书编号:512411081)在参与宜宾市叙州区柳嘉镇大顺路、兴狐路公路硬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评标时,存在未发澄清说明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二条职业规范第14款: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陈杰、李良俊、胡英、梁武权、章海东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 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 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