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与汉源县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2022年7月5日,评标专家曾文钊(证书编号:510166145)、评标专家侯勇(证书编号:512111060)、张敏(证书编号:511851095)、梁新(证书编号:511134369)、刘小波(证书编号:511191059)在参与汉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道路恢复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评标时,存在“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而未要求,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招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评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的规定,
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二类第11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而未要求,影响评标结果”的负面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八项、《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曾文钊的负面行为记3分,并禁止评标专家3月(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2月27日)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