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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颖等十三位评标专家的处理决定

信息来源:四川建设网
发布时间:2018-10-09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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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事项名称 评标专家张颖、陈位祥、郝桂花、唐仁、涂静、郑梅、赵健、母云军、闵毅、马青山、刘波、邱应剑、曾玉梅在评审过程中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违规类型 违法
违规对象 评标专家张颖、陈位祥、郝桂花、唐仁回、涂静、郑梅、赵健、母云军、闵毅、马青山、刘波、邱应剑、曾玉梅
违规日期 2017年11月15日
违规事实 评标专家张颖、陈位祥、郝桂花、唐仁回、涂静经抽取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古城小区北苑、南苑西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评标。2017年11月23日,评标专家郑梅、赵健、母云军、闵毅、马青山经抽取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繁环路道路加宽改造工程(一期工程)项目评标。2017年12 月8日,评标专家刘波、邱应剑、曾玉梅经抽取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五块石街道“城中村”征后实施项目五块石新社区3组拆迁地块打围项目比选评审。上述评标专家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评审结果出现明显错误。
通报部门 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处理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处理结果 2018年3月5日,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出决定禁止其在六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