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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洪雅县创新推行交易现场全员评价制度 以小切口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治理大提升

信息来源:现场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5-12-02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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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打造“规范、高效、透明”交易环境的目标,于2025年5月创新实施《交易现场全员评价制度(试行)》,有效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探索出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治理的新路径。


  一、创新制度设计,构建全主体全链条评价新体系


  针对交易现场管理涉及面广、主体多元、行为难以量化监管等难点,突破传统管理模式,首创覆盖交易全链条、参与全主体的评价体系。一是评价对象全覆盖。将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评标(审)专家、项目监督人员等五类关键主体全部纳入评价范围,实现进场即纳入、参与即评价,系统填补了县级层面交易现场行为评价的空白。二是评价标准精细化。依据不同主体职责特点,量身定制差异化评价维度。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等)主要侧重履职规范与遵守纪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聚焦专业水平与诚信履约,投标人(供应商)严查违规行为与串围标风险,评标(审)专家突出评审能力与职业操守,项目监督人员强调监督纪律与履职效能。通过五张针对性的评价表,确保评价有据可依、客观公正。三是权责运行双闭环。建立“评审办主导记录—综监办分析督办—结果定向反馈运用”的运行机制,评价结果记录行为表现,有扣分或记录不良行为时备注具体事由,确保评价过程严谨透明、全程可追溯。


  二、强化联动共治,筑牢公平交易防火墙


  通过强化技术支撑与部门协同,确保评价结果发挥实质性约束作用,筑牢公平交易防线。一是数字赋能固证据。对交易现场发现的异常行为,同步启动评价记录与音视频监控证据留存,利用技术手段固定现场情况,为后续核查处理提供依据,有效震慑潜在违规行为。二是分级响应快处置。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即时报告机制,评审办现场发现即报项目监督人员及综监办。综监办汇总分析后,按程序报送相关业主单位及行政监管、综合监管部门,形成快速响应、协同处置的监督合力。三是结果运用动真格。评价结果深度嵌入监管链条,定向反馈至相关主体的派出单位或行政监督部门,作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择优选用、评标(审)专家动态考核、项目监督人员个人绩效考评、投标人(供应商)信用管理与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以评促改提效,优化阳光交易新生态


  “全员评价”制度实施以来,已成为优化洪雅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一是行为规范立竿见影。各方主体现场行为有了明确的“红线”指引,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等)履职更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更专业、投标人(供应商)举止更自律、评标(审)专家评审更审慎、项目监督人员履职更到位,交易现场秩序与规范性显著提升。自试行以来,各方主体现场行为合规率由95%提升至100%,评标(审)专家迟到现象大幅减少,迟到率为0。二是监管效能大幅提升。为行政监督和综合监管部门提供了精准的“一手资料”和“靶向标尺”,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中预警、源头防范延伸,监管的精准度和威慑力同步增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因服务不到位引发的投诉量明显下降。三是市场环境持续净化。通过“评价结果曝光台”并结合评价结果实施联动奖惩,有效挤压了围标串标、专家不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市场公平度和各方主体满意度稳步提升。四是治理能力迭代升级。积累的评价数据为交易中心持续优化场地管理、完善交易流程与规则提供了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有力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下一步,洪雅县将持续优化评价指标体系、深化评价结果综合运用、强化智慧科技支撑,让评价持续赋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