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加剧和政府采购规模及公开透明力度不断加大,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数量逐年上升。德阳市旌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质疑处理机制,进一步畅通维权救济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良好秩序,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建设高质量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建立“主体责任”机制,明晰权责抓落实。委托代理协议明确规定,采购人负责接收并答复供应商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有关技术、商务、资格条件、评审办法等采购需求以及资格审查结果(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和资格预审的项目)质疑和因未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结果供应商的质疑,除此以外的由代理机构接收并答复,做到权责清晰,各司其职,提高质疑答复处理效率。
建立“接件即办”机制,及时处理更高效。畅通受理渠道,充分利用电话、微信、邮箱、邮寄和现场提交等质疑渠道,建立“有件即接、有件即应、有件即办、有件必办、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对于任何渠道反馈上来的质疑件,无论质疑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准确,第一时间受理并进行回应,确保“接件即办”要求落到实处。对于资料缺失的或者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立即与质疑人进行充分沟通,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明确告知质疑人有关事项,为供应商维权提供明确指导和优质服务,确保质疑件最短时间内获得处理。2023年以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4笔“接件即办”政府采购质疑件。
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优化模式早沟通。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当日将质疑情况通报对方,避免质疑未处理就开标评标等异常情况的出现。对于质疑事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或者涉及复杂法律问题、质疑事项与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质疑件,充分借力财政部门、市中心、评审专家和法律顾问,提前将质疑答复观点、依据、拟处理结果等关键信息征求专业人士意见,根据反馈信息修改完善后再依法、公正地作出答复,将矛盾争议化解在质疑阶段,规避和防范不应发生的投诉。
建立“矛盾调解”机制,化解纠纷在初期。对于质疑内容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优先适用调解。通过沟通有关当事人和召开协商会等形式,分别听取质疑双方意见,找准分歧点,向各方提供事实调查结果、法律依据等,分头进行答疑解惑,化解质疑人疑虑。调解不成功的,继续按照质疑流程处理。调解成功的,当事人签署调解确认书,撤回质疑函,防止矛盾升级,避免产生不良影响。截至目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协商会2次,成功调解1例质疑件,引导质疑人依法撤销质疑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