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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三措并举”优化保证金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及划转工作,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续创新举措,优化保证金管理,降低投标企业交易成本,减轻投标企业负担。

完善保证金制度,夯实管理基础。根据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相关规定,修订并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制定《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规程(试行)》等制度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及划转工作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管理,进一步夯实保证金管理基础,切实提高保证金管理质效。

清理沉淀资金,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对历史沉淀资金全面清理甄别,形成详细清单,通过项目档案、天眼查等途径查找相关公司联系电话,一次性告知其尽快办理保证金退还及办理所需资料事宜。二是将暂时未办理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转入财政局代管账户,银行结息及按规定没收保证金缴入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三是每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网站发布清退公告,提醒相关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真正做到规范清理历史沉淀资金。截止目前,清理移交历史沉淀资金共计20余万元。

        规范退缴流程减少财务风险。严格落实内控制度要求,实行职责分离,对于应退还的保证金,由交易组织股向交易评审股提交保证金退还名单并附相关资料,报财务人员审核、中心领导审批无误后原路退还,并限时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抵作交易价款,由交易组织股标注该笔保证金,并向交易评审股提交地块保证金抵作出让价款通知书及相关资料,报财务人员审核、中心领导审批无误后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