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交易监督管理,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公平、公正。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项目监督人员行为规范》,对现场监督人员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专家抽取、交易评审等全流程监督环节进行行为规范。规定监督人员提前半个小时到达现场,接受身份验证,领取并穿戴监督马甲;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室,对开标过程做好记录。重点是以负面清单形式,列出15项监督人员不规范行为,并明确对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理的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