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关于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
5月29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出台了《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文旅发〔2020〕29号)。
省文旅厅结合四川实际,依据《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政发〔2020〕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30号)要求,决定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改革试点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经营的许可事项共计19项,其中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18项,将涉企经营的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省文旅厅将按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监督,实施联合惩戒,推进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异常经营的企业进行标注清理,逐步完善退出机制,加强行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和企业责任,扩大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自主权,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推动全省文旅事业不断向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