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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推进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  会、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题培训会精神,按照2021年全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镇村便 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简称“三化”)建设试点工作落实,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快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强化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2021 年底,首批试点地区完成镇村便民 服务“三化”建设工作,实现本地区镇村便民服务布局合理、事 项统一、服务规范、保障到位,镇村便民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2025年底,全省便民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个平台优服务”目标。

二、试点范围

省级试点。去年首批确定都江堰市、峨眉山市、隆昌市、船 山区、翠屏区、达川区、三台县、合江县、南部县、邻水县、开 江县11个县(市、区),每个试点地区要确定不少于5个乡镇 (街道),每个乡镇(街道)确定不少于10个村(社区);今年新增省级试点由各市(州)申报后确定。

市级试点。由各市(州)自行确定1-2个县(市、区)。

县级试点。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不少于2个乡镇。

各地选点要有代表性,覆盖各类乡镇,避免重复,以利面上推开,形成全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格局。

三、试点任务

按照《四川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 化建设方案》(川政公〔2020〕31)、 《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 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围绕优化整合平台、统一建设标准、规范 清单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系统支撑5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落实。

 

 、进度安排

(一)专题调研。3月份,各级同步开展镇村便民服务体系 建设专项调研督导,摸准便民服务痛点堵点难点,把准群众新需 求。3月底前,省中心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指 导手册和便民服务“三化”试点验收评估方案。各地分类型确定 市、县级试点,形成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各市(州)专题调研 报告、实施方案、试点地区镇村名单(名单样表见附件)以及申报省级试点情况于3月底前报省中心政务管理处。

(二)现场会推进。各地按照实施方案,对标重点任务,创 新推进工作落实,各市(州)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报省中心政务管理处。6月底前,省中心拟在都江堰市、三台县、罗江区、达川区等地召开片区现场推进会。

(三)验收评估。10-12月底,省中心组织省级试点交叉验 收评估,学习交流;各市(州)、县(市、区)组织好本级试点验收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紧紧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 理效能“四大任务”,加强对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领导 和业务指导,将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与乡村振兴、深化“放管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等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便民服务“三化”建设。

(二)务实推进落实。各地要按照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领导小组“四个一”要求(每月通报工作动态,每季组织现场推进 会,每半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年进行综合监测评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充分运用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形式,大力宣传镇村便民服务“三 ”建设试点经验,不断扩大试点带动范围。省中心将编印《全 省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级工作动态,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地要积极踊跃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1.省级试点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名单 

     2.市级试点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名单

3.县级试点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名单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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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川政公〔2021〕7号关于开展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试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