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心政务公开 > 通知通告

川政公党委〔2017〕51号关于召开党风廉政情况分析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心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近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政公党委〔201742号),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拟于810日召开省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特别是对治理微腐败的安排部署;分析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对下半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参会人员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三、有关要求

1.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召集各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在中心已有《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风险类别、风险点、风险表现形式、风险等级、具体防范措施,并在727日前,经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将各处室(直属单位)廉政风险排查表(见附表及填表的说明),送中心党委办公室。

2.请财务处、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中心、并联审批服务处准备1500字左右的发言材料,于731日前送党委办公室统一印制。

 

附件:中心处室(直属单位)廉政风险排查表(样表)

 

 

  中共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委员会

2017719 

 

 

(联络人:张安安;联系电话:18782997231;联系QQ1760184841 


附件

 

               处室(中心)廉政风险排查表

 

序号

风险类别

风险点

风险表现形式

风险等级

(自评)

防控措施

外部环境风险

 

 

 

 

 

 

 

 

 

 

 

 

……

……

……

……

制度机制风险

 

 

 

 

 

 

 

 

 

 

 

 

……

……

……

……

岗位职责风险

 

 

 

 

 

 

 

 

 

 

 

 

……

……

……

……

 

 

 

一、确定风险类别

外部环境风险:指为了达到工作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管理对象或者服务对象可能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工作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制度机制风险:指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缺乏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缺乏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工作行为失范,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岗位职责风险: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在业务操作、政策执行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不作为、不按业务流程操作、程序倒置、程序缺失,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二、确定风险等级

高级风险。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等权力较大、较灵活,有自由裁量权的风险点,一旦发生将产生严重的社会和经济影响的风险。

中级风险。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是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风险点,一旦发生会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一定的社会和经济影响的风险。

低级风险。不涉及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风险点。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中心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

三、防控措施

既要有加强学习、监督等共通的举措,又要有针对不同风险类别及表现形式的具体举措。

各处室(中心)在填表过程中,可参考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业务处室曾经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