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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片区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方案


为落实全省统筹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县域内片区划分的指导意见><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委厅202153)要求,充分做好乡镇级片区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工作,加强与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融合衔接,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系列决策部署,在县域内片区划定的基础上,根据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结合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服务需求,同步科学编制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助推全省乡村振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202112月,崇州市、合江县、什邡市、绵竹市、旺苍县、威远县、夹江县、西充县、若尔盖县、丹巴县、德昌县11个省级乡村规划试点县(市)完成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形成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与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2022年上半年、2022年下半年和2023上半年,按照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安排,分三批次同步完成乡镇级片区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二、编制要求

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根据各地县域内片区划分和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着眼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以及企业群众对便民服务工作的新趋势、新需求、新期盼,结合片区实际,因地制宜编制规划,规划内容要具体、可操作、可量化,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保障措施可行。规划深度要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同步规划,并根据各地特点和任务,合理确定未来515年的规划目标。

三、编制要点及深度要求

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

(一)总则。主要包括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等。

(二)主要内容。

1.服务场地。按照县域内片区划定范围,结合片区内服务范围、服务对象以及地理位置,方便、就近、符合远期服务需求,可采取新建、扩建、改建等方式,明确中心镇(村)、一般镇(村)便民服务场地规划。原则上便民服务中心应与所在镇政府同址一体化办公,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一般设置在党群服务中心或村委会(居委会)内。具体要按照矢量数据、上图入库要求,明确空间位置、范围边界和用地规模等。中心镇便民服务大厅原则上不少于300㎡,民族地区可结合实际确定。

2.服务功能。围绕方便群众办事、工作人员办公设置便民服务大厅功能分区。便民服务中心可结合场地实际,规划设置日常办公区、综合服务区、办事等候区、自助服务区、咨询导引区、信息公开区、特色展示区等功能区域。中心镇还应根据人口城镇化、产业规模化、服务便利化、治理现代化等发展趋势,提高便民服务功能拓展延伸的前瞻性、全局性、引领性。

3.服务事项。省外对标广东、浙江,省内对标成都等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办理,中心镇承接更多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结合高频服务事项,进一步梳理一件事一次办目录,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事指南,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同标准办理。

4.服务窗口。按照一窗式受理模式,合理设置综合窗口。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办不成事等专窗应纳入综合窗口建设,依托综合窗口提供服务。

5.服务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服务双岗、去向留言、信息公开等制度。便民服务室还应建立健全代办服务制度。

6.人才队伍。将便民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编入各地人才工作整体部署,不断强化政策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便民服务人才发展政策环境。完善便民服务人才管理制度,加大便民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推进便民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有限,窗口服务人员不足的,可探索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7.信息化建设。围绕一网通办,规划好镇村便民服务信息网络,将政务服务网络部署到每个服务站点。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好镇村便民服务网上站点,运用5G、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县、乡、村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保障配置必要的办公和群众办事所需的设施,提供政务自助终端机、自助申报电脑、高拍仪、评价仪等信息化设备,完善智慧政务管理运行相关信息系统,推进掌上办、指尖办,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8.拓展政务服务+”。将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以及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根据不同中心镇(村)、一般镇(村)发展规划,拓展政务服务+金融、文旅、产业、物流等,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功能,助力乡村振兴。

9.保障实施。结合各地实际明确便民服务专项设施建设执行主体,明确执行方法和手段,明确执行时间和具体的范围等,规划政策措施要清晰明确,量力而行,符合实际,确保可操作落实。

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为主体、镇村配合的原则,明确职能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推进等工作;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强化统筹,把握工作节奏,加强检查督促;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具体抓好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推进落实。

(二)强化过程监督。省中心加强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与压茬推进建设相结合,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半年汇总研究、年底综合评价制度。通过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地按既定的节奏推进工作,对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偏,对推进不力的纳入省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工作进行通报批评。各市(州)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在每月25日前,将所属县(市、区)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进度情况、经验做法报省中心政务服务管理处(邮箱:scszxzgc@163.com)。

(三)完善配套措施。各地要落实经费保障方案,将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各地可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请高水平的专家学者为规划工作出谋划策,选择具有较高水平的企事业单位作为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单位,同时要广泛吸收企业群众意见。各市(州)要派出业务骨干加大对县(市、区)专项规划编制的业务帮扶,指导做实做细前期调研和专题研究工作,统筹安排系统内的经验交流、成果展示和借鉴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