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考评目的
3 考评原则
4 考评依据.
5 考评的层次、内容
6 考评结果
7 奖惩办法
8 保密
9 其他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事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晓鑫、凤丽。
中心考评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中心工作人员的考评目的、原则、层次、内容、结果以及奖惩办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1 为充分调动全体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激励职员发挥能力和特长,打造高效率、高品质的服务。
2.2 加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行政效能。
2.3 便于中心对人员薪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对工作的改进。
3.1 实事求是原则
对员工所采取的相应激励措施,应依据对员工的全方位的绩效考评,而不是依据管理者个人的主观好恶。
3.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奖励和处罚的考核标准要公开,考核过程和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
3.3 突出重点原则
3.3.1 对绩效表现优秀和无论以何种形式对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应进行奖励。
3.3.2 对绩效表现差的员工和无论以何种形式损害单位利益的员工,应进行处罚。
按照国家、省、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制定。
5.1 考评的层次
5.1.1 部门内考评:处室负责人对员工考核,由处室负责人填写《员工绩效考核表》。
5.1.2 部门考评:由中心领导班子对各部门进行综合绩效评估。
5.1.3 中心领导班子对各处室负责人及副处级中层考评。
5.2 考评内容
5.2.1 员工考评
5.2.1.1 工作纪律
应按以下内容对工作纪律进行考评:
a) 上班迟到或早退的;
b) 上班接待来访人员期间看报纸或休闲类书刊的;
c) 上班时间玩电脑网络游戏、看影碟、听耳麦、上网干与工作无关的;
d) 上班时间在窗口吸烟、吃零食的;
e) 无故不参加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事先未办妥请假手续;
f) 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的;
g) 下班后不关闭电脑;
h) 无故缺勤超过半天的。
5.2.1.2 规范服务
应按以下内容对服务进行考评:
a) 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
b) 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与办事人员争吵的;
c) 违反相关制度和规定被群众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被认定为有效投诉的。
5.2.1.3 出勤
当月休事假超过5天(含5天)、病假超过10天的。
5.2.2 部门考评
应根据部门工作效率、服务意识、团队意识、为单位作出的贡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
5.2.3 领导考评
应从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安全事故发生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
6.1 个人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6.2 部门考评结果分为优秀部门、称职部门和不合格部门三个等次。
7.1 工作人员考评结果应按月统计,考评情况报送至办公室、人事处,由办公室、人事处根据相关标准对该职员进行绩效发放。
7.2 对年终个人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中心颁发“个人先进”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7.3 对年终部门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中心给予部门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8.1 考核结果只对考核部门负责人、被考核人、中心领导公开。
8.2 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交由办公室存档。
8.3 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绩效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