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公〔2017〕33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达州、凉山等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根据省政府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专题会议的安排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0号)要求,省中心牵头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9月20日
(联系人:程红丽;联系电话:028—86910980)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精神和2017年6月2日省政府召开的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专题会议的安排与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成立以中心主任杨娟担任组长,副主任刘志才、刘强华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现场监督处、信息中心、采购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试点单位工作,全面落实试点工作任务,统一领导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中心现场监督处,负责试点期间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计划,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协调试点单位,督促任务落实;负责组织调研、学习交流、培训等;总结试点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等等。
二、试点单位
成都市新津县、攀枝花市西区、泸州市合江县、德阳市什邡市、绵阳市盐亭县、广元市青川县、达州市万源市、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交易中心。
三、试点任务
试点单位要按本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公开事项。国家、省、市、县(市、区)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地方政府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项目目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办事指南、收费事项及标准;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等监督投诉电话;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公示、履约验收;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行为规范及信用信息;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其他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编制公开事项目录。根据公开事项,编制公开事项目录,细化公开内容,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标准化规范化内容。配合县级政府依托公开目录,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逐步形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重点做好12个统一:统一交易平台名称和标识标志;统一场地功能建设;统一现场管理服务;统一交易活动当事人行为规范; 统一平台网站;统一注册管理;统一用户登录;统一报名/管理;统一场地预约;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报表;统一廉政风险(详见附件1)。
(四)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在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五)公开方式。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衔接,发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第一平台作用,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的统一发布和网站建设统一管理;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四、实施步骤
(一)召开启动会。9月召集八个试点单位召开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启动会。部署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工作,下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基本目录》等。
(二)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试点工作启动后,承担试点任务的交易中心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任务措施,于2017年10月中旬前报省中心。
(三)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公开事项目录。配合承担试点任务的县(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试点工作,按照试点任务的公开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公开事项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开栏等渠道和场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于2017年12月底前报省中心及试点县政府。
(四)建立联络员和月报制度。各试点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与10月底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中心。坚持每月一报制度,侧重反应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实时反映试点工作的一些亮点和经验做法,省中心将建立QQ工作群和定期通报制度。
(五)组织交叉检查。2018年3-4月份,省中心将组织试点单位进行交叉检查,以期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详见附件2)。
(六)验收评估和总结。2018年7月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报送省中心试点办公室。省中心将于2018年7月底前组织对各试点单位进行验收评估(详见附件3),提出整改建议,力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对试点工作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承担试点任务的县(区、市)交易中心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健全组织机构。各试点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试点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对试点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确保有专人负责联系和推进试点相关工作。
(三)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交易环节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四)注重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五)鼓励探索创新。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附件:1.《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2.《交叉检查编组及分工表》
3.《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验收评估标准》
附件1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召开启动会 |
安排部署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省中心 |
2017年9月 |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 |
将联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省中心现场监督处。 |
省中心 |
2017年10月中旬 |
三、建立月报制度 |
每月向省中心通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务必突出重点、亮点。 |
试点单位 |
2017年10月起 |
四、季报 |
省中心每季度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公共资源交易两化工作进展情况。 |
省中心 |
2017年8月起 |
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
细化《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送省中心。 |
试点单位 |
2017年10月底 |
六、标准化工作 |
1. 根据实际进入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情况,全面梳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开事项。 |
试点单位 |
2017年11月底 |
2.根据公开事项,编制公共资源交易公开目录,至少要包含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五要素。 |
试点单位 |
2017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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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目录,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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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规范化工作 |
1.统一规范交易平台名称和标识标志 。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2.统一场地功能建设:包含开标区、评标区、隔夜评标区、专家休息室、投标人休息室、询价室等。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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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一规范现场管理服务:规范要涵盖受理、组织、评审、监督等各交易流程;规范要公开;要有较高的群众满意度。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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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统一交易活动当事人行为规范:涵盖交易各方当事人;规范要公开;要对各方当事人有约束力。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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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统一平台网站 ,即统一使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
6.统一注册管理,即统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注册管理。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
7.统一用户登录,即统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用户登录。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
8.统一报名方式/管理,即统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报名。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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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统一场地预约,即统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场地预约。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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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统一信息发布:按规定应当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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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统一报表,即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形成统一报表。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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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统一廉政风险,即制定规范严格统一的廉政风险制度。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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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叉观摩 |
相互交叉观摩学习,组成四个小组,组长单位分别为成都市中心,德阳市中心,绵阳市中心和攀枝花市中心。 |
省中心 各相关市中心 各试点单位 |
2018年3月底 |
九、自查 |
各试点单位先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省中心。 |
试点单位 |
2018年6月底 |
十、验收评估 |
在充分肯定被查单位成绩的同时,应着重帮助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同时注意发现和总结其试点工作亮点、经验。 |
省中心 试点单位 |
2018年7月底 |
十一、总结 |
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接受国家对试点工作的验收。 |
省中心 试点单位 |
2018年8月底 |
附件2
交叉检查编组及分工表
编 组 |
检查组组成人员 |
组长单位 |
被查单位 |
第一组 |
省中心,成都市、新津县中心,达州市、万源市中心各1人 |
成都市中心 |
攀枝花西区、西昌市中心 |
第二组 |
省中心,德阳市、什邡市中心,泸州市、合江县中心各1人 |
德阳市中心 |
盐亭县、青川县中心 |
第三组 |
省中心,绵阳市、盐亭县中心,广元市、青川县中心各1人 |
绵阳市中心 |
新津县、万源市中心 |
第四组 |
省中心,攀枝花市、西区中心,凉山州、西昌市中心各1人 |
攀枝花市中心 |
什邡市、合江县中心 |
注意事项:1. 检查时间:初定明年3—4月份,具体检查时间请各组长单位与成员单位、被查单位联系确定,同时报告省中心。2. 各组在检查中,在充分肯定被查单位成绩的同时,应着重帮助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同时注意发现和总结其试点工作亮点、经验,并于检查结束10日内向省中心书面报告。3. 检查期间,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
附件3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验收评估标准
序号 |
评估要素 |
要素 分项 |
验收评估标准 |
分值 (100分) |
得 分 |
一 |
工作机制 |
|
是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公开工作机制。(1)是否组织机构和专人负责。是:3分;否,不得分。(2)公开事项的发布、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工作是否有序衔接。是:3分;否,不得分。(3)公开工作是否设置了群众满意度追踪等全方位监督评价办法。是:3分;否,不得分。 |
9分 |
|
二 |
公开目录 |
|
1.是否有公开目录:是,3分;否,“评估要素一”不得分。 2.公开范围:目录涵盖范围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目标,是否应公开尽公开。是,3分;否,不得分。 |
6分 |
|
三 |
公开标准 |
|
1.是否依据目录,逐项制定了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是:得2分;否,不得分。 2.公开事项的各事项公开标准的制定,是否实现全要素事项公开,依据、内容、主体、时限、方式五要素齐全:得2分;否,不得分。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合法合理。是,得2分;否,不得分。 4.公开渠道。1)公开渠道是否具备多样性(如传统纸媒、官网网站、新兴媒体等公众号等形式)。是,得2分;否,不得分。 2)是否每种公开渠道都可操作可实现,便于公众知晓和查阅。是:2分;否,不得分。 5.公开方式:是否具有多样性,如全文发布、政策解读、图解、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是:2分;否,不得分。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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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开内容 |
(一) 名称规范 |
交易平台名称是否统一规范,挂牌是否醒目。是:加1分;否,不加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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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标识标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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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logo是否与省中心统一。是,得1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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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场地标识是否统一规范(场地标识以图形标识+中英文共同构成图形文字,颜色一致)。是:3分;否,不得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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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示牌(门牌、开标等指示牌)标识是否统一规范(以图形标识+中英文共同构成图形,文字为蓝白两色,如图)是:3分;否,不得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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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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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功能区建设是否齐全(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专家休息、投标人休息、电子监控室等全流程必要环节设置了相应功能区)。 按照中心职能职责,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功能区设置齐全的:得5分;功能区设置较全,但有的交易环节功能区应当设置而未设置的,得3分;开、评标等主要功能区设置明显缺漏,功能不全的,不得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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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场所安全设施及应急方案: (1)所有公共区域均应按相关规定配置相应规格和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等。是:3分;否,不得分。(2)走廊过道等公共区域明显位置设置有安全疏散路线图等安全应急方案。是:3分;否,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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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室建设: (1)招标人工作区、监督人员工作区、投标人坐席区等功能区有效划分,招标人工作区包含有主持席、唱标席、接收投标文件区、记录席等明显标示。是,得1分;否,不得分。考虑到电子招投标,设置有电子招投标文件解码区的,加1分。 (2)配备电脑、打印机、多媒体设备、项目指示牌、话筒等便于招标人实施开标程序、所有投标人同时观看、对开标过程进行监控记录的设施设备。是,得2分;否,不得分。 (3)网络设施:具备良好的网络环境,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是,得1分;否,不得分。 (4)时间显示:设置在开标室显著位置,同步显示北京时间。是,得1分;否,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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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标室建设。 (1)配备会议桌椅、电脑、打印机、饮水机、语音呼叫对讲系统等能够便于评标专家进行传统纸质评标并与外界进行法定范围内的联系通道的基本办公设备。是:得1分,否,不得分。 (2)评标区域所有通讯信号被屏蔽。加1分。 (3)配备有专门的电子评标室。具有良好的内网环境,需要视频、音频信号传输的,网络带宽不少于20兆。是:得2分,否,不得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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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控室建设: (1)具有全方位的监控系统,能够对开标、评标、运送开标资料等全交易过程进行全局性和细节性的监控,监控无死角。LED屏尺寸合理、耳机等设备运转良好。是:得3分,否,不得分。 (2)监控室内应提供稳定的网络环境(有线及无线),网络带宽应不低于20兆。是:得1分,否,不得分。 (3)设置有专门的电子监控室,配备相应数量的电脑、耳机,便于各项目监督人员独立监控。加1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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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事指南 |
1.办事指南是否涵盖报名、场地预约、公示公告发布、保证金收退等交易主要环节。是:得3分,否,不得分。 2.指南按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监督人员等不同的服务对象分类编写。是:得3分,否,不得分。 3.指南内容有针对性、简单易懂可操作。是:得2分,否,不得分。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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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场管理服务流程 |
1.现场管理服务规范是否涵盖受理、组织、评审、监督等各交易流程。是:得3分,否,不得分。 2.流程设置合法合理、高效。是:得3分,否,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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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活动当事人行为规范 |
1.行为规范内容合法合规。是:得3分,否,不得分。 2.行为规范是否全面考虑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得3分,否,不得分。 3.行为规范是否有可操作性、对各方当事人形成约束力。是:得3分,否,不得分。 |
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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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息建设 |
平台网站、注册管理、用户登录、网上报名、场地预约、信息发布、报表是否与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统一。全部项目均实现统一:得7分;50%以上(含)项目实现统一:得4分;50%以下项目未实现统一,不得分。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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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廉政建设 |
是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是:得6分,否,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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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创新措施 |
加分项 |
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有一项创新举措得1分,满分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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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