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标准;
2、组织研究和制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审议标准化工作规划、工作实施方案、总结年度标准化工作;
3、组织贯彻交易中心管理事项中涉及标准化工作的决议;
4、确定中心标准化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5、组织参加重大标准化活动;
6、组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标准体系和相关交易服务标准评审和持续改进;
7、审定标准化工作考核和奖惩;
8、组织试点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