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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办公室职责

1、 贯彻落实标准化法律、法规以及与公共服务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2、 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任务和指标,编制标准化工作计划、试点实施方案;

3、 协调部门分工,分解目标和任务,督促任务落实;

4、 组织制定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或管理制度;

5、 组织、落实部门工作内容和流程梳理;

6、 组织、落实标准体系搭建工作和审定工作;

7、 组织、指导外部和内部标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收集工作;

8、 组织、指导部门内部标准制修订、转化和审定工作;

9、 组织、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

10、  组织并参与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制定、修订、审核(复审)公共服务、服务标准。

11、  组织宣贯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各级标准,参加国家、行业和地方公共服务标准化活动;

12、  组织实施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和相关系列标准。

13、  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征求实施方对标准的修改意见。

14、  总结标准制定和标准实施中的经验,不断改进公共服务标准和标准制修订程序。

15、  负责自验收、预验收和最终验收工作。

16、  负责中心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