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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廉政风险防控做到“三有”

今年以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现廉洁高效。

一是责任有落实。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中心重要内容,引导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责任分解到中心各股室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是防控有。细化修订交易制度,强化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综合服务流程的规范,排查全过程存在的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建立完善以“岗位为点、流程为线、制度为面”的风险防控机制。返聘1名监督专员加强控力

三是监督措施修订《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制度汇编》,强化中心工作人员优质服务理念,严格规范业务咨询、项目登记、交易过程等,提供文明高效服务对所有项目开评标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防止公共资源交易徇私舞弊行为在中心楼梯走廊、办公通道、开评标区等悬挂张贴廉政文化标语,时刻提醒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实现“交易在哪里、监督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