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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四举措”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服务

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职能实质性整合以来,高县公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完善规章制度,推动部门协作,制定风险防控等措施,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截至10月底,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受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24宗,成交总金额48067.9445万元,收取交易手续费共计614.0693万元。

一、“建章立制”夯基础。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县实际,制定了《高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规则》、《拍卖会流程》《拍卖会会场纪律》,对拍卖活动人员要求、增价方式、应价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详尽规定。印发出让文件内部会审制度,建立会审小组工作机制,对出让人委托的项目出让文件进行会审。

二、“部门联动”促提升。建立部门会审制,县政府办、自规局、住建局、发改局等牵涉土地出让相关部门献言建策,形成《拟出让宗地会审意见表》,确定地块面积、性质、起始价等出让基本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现场会由出让人、拍卖(挂牌)主持人、司法局公证员、监督单位政府部门人员参加,监督单位又由县政府办、税务局、财政局、住建局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部门间互联互通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顺利出让。

三、“风险防控”保安全。为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管理规程》,明确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流程,规定未竞得人保证金1个工作日原路退还,竞得人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由出让人在税务平台推送后,组织股凭《银行端缴税凭证》在银行柜办理。建立单独会计科目,规定不予退还行为。制定保密制度,强化交易人员保密管理。构建有效制约机制,设置经办岗、复核岗相互制约。与合作银行签订保密协议,确保竞买人信息安全。今年以来,共收取竞买保证金9896万元,退还9806万元。

四、“资料归集”强规范。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要求,制作档案移交清单,受理股签字确认后移交组织股,组织股签字确认后移交评审股,评审股签字确认后最终由综合股归档保存,做到分工明确又环环相扣。严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档案借阅,申请人需说明借阅原因及归还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