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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江安县分中心四举措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采购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服务形象,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江安县分中心四举措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采购。2021年, 完成乡村振兴采购项目15个,成交金额2944. 7386万元。

一、强化乡村振兴项目信息沟通。编制《政府采购项目办事指南》,修订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明确乡村振兴项目采购单位在受理、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等环节需要做的资料准备和相关工作,让采购人清楚流程,只跑一次路。按照县财政局下发的采购计划及批准的采购方式、项目详细参数和其他相关资料,积极加强与相关项目采购单位的信息对接和沟通交流,积极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等服务,跟进落实项目进场交易前置手续,力促项目尽快进场、尽早交易。

二、优化乡村振兴项目服务水平。强化沟通,建立政府采购qq群,完善建立沟通对接、信息互通工作机制,积极受理采购人、潜在投标人电话、网络咨询,做到能够网上沟通的绝不现场跑路。容缺受理,限时办结。对资料齐备的交易项目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及时办结,对县上重点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在必要的情况下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及时办理。

三、提升乡村振兴项目采购效率。提前介入采购需求论证,采购前期阶段主动对接,与采购人共同会商沟通,指导设置需求条件,确保采购需求编制科学合理。强化信息管理,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需求,严禁出现倾向性限制性条款。依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全面实现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网上报名、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下载中标(选)通知书等,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四、降低乡村振兴项目响应负担。自2020年3月20日起,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加强与采购人沟通,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