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服务加速度,优化乡村振兴项目交易环境。编制了《乡村振兴项目采购办事指南》《乡村振兴项目采购单位前期工作指引》和《乡村振兴项目采购单位需求论证指引》,修定完善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问责任制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项目限时办结制度》等制度,明确乡村振兴项目采购单位在受理、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等环节需要做的资料准备和相关工作,让采购人清楚流程,只跑一次路。另外,坚持“应减尽减”原则,参加金口河区乡村振兴项目时,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无违法记录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并放宽中小微企业限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的乡村振兴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均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切实减少企业交易成本。
二是路径创新加速度,提升乡村振兴项目采购质效。主动对接财政部门,了解项目情况,摸清项目底数,并及时与各乡镇以及其他项目业主沟通,主动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保障乡村振兴衔接项目采购速度,将工作重心前移至项目的前期,为采购人提供需求论证服务,提供专业的政策指导。一方面,确保采购项目流畅高效的同时,逐步扭转采购人不清楚自己的需求、“一代了之”的错误观念,承担起采购人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由专家、采购人、交易中心三方,严格把关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等相关核心条件,不仅大大缩短了开评标时间,甚至减小了流标的可能性。在短短的两个月内,顺利采购乡村振兴衔接项目28个,采购金额6072.29028万元,已完成的采购项目均无质疑投诉出现,采购人反响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