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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个强化”推进土地出让规范运行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宜宾市长宁县公共资源中心在土地出让工作中,强化交易平台整合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强化业务人员素质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构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2021年来,长宁县分中心已成功组织开展土地使用权交易14宗,成交金额32817.59万元。

一、强化交易平台整合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交易平台,长宁县于2019年11月,参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法,在全市县区中率先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职能整合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以来,县交易中心通过把好项目入场关,严审出让人提供的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进场交易条件;把好信息发布关,严审公告信息文字和数据;把好现场竞拍监督关,邀请相关部门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严审参会进场人员,真正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出让工作流程要求,土地出让信息发布实行“两级审核制”,即:县中心对地块确认和核验土地小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审批意见等资料是否齐全,通过县中心领导核验并签字后报送市中心科室和领导审核签字方可发布交易信息。长宁县在前期工作上,还于2021年10月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自规局、县发改局等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全县土地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对土地供地方案进行集体决策。对议题的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票结果当场宣布,赞成票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通过。

三、强化业务人员素质培训。一是加强内部学习,县交易中心坚持每周学习例会制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典型案例、廉政风险案例的学习讨论,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廉政自律意识。二是加强对外学习,积极向市中心和兄弟县区学习相关工作经验,以组织培训会、交流学习会形式达到“学经验、找差距、促提升”。于今年7月邀请了宜宾市国土资源交易行业的两位专家现场授课,县自规局、财政局、司法局、交易中心相关领导及业务人员共2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业务学习培训,业务人员素质和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