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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聚焦”提升政府采购工作实效

今年以来,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聚焦政府采购领域重点环节,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抓好有利措施,促进全县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不断优化全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1年至今,中心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未发生一起投诉,未出现一起社会负面舆论。

一、聚焦采购需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制定政府采购需求事项一次性告知书,列明编制采购需求的6步建议流程、24项采购需求禁用内容等负面清单,并要求采购人以醒目方式明确项目的实质性条款,做到在交易受理阶段引导采购人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二是针对采购人关心的资格条件设置、评审因素量化、履约验收等方面的问题梳理成温馨提示,放置于交易受理区供采购人随时取阅;三是联合财政部门开展采购人业务培训并建立政府采购联络员工作制度,坚持培养采购人主体责任的意识,确保每一个采购单位每一位联络员“懂政采、通政采、会政采”。

二、聚焦项目监督,实现进场阳光采购。一是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内部会审规程,建立会审小组针对不同采购方式采取不同的会审流程,提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建设与深化“示范交易中心”建设相结合,建立政府采购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制定针对开评标活动、供应商信息接收等关键环节的实施手册并对外公开采购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推广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平台,实现行政监督部门、采购人、供应商实时远程在线监督,2021年已有64个采购项目通过该渠道接受了线上监督,实现全程留痕、全方位透明。

三、聚焦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惠企利企。一是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成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将影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项工作来整治;二是依托全县“营商卫士”微信小程序,向供应商推送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惠企政策,及时收集供应商的意见诉求,落实专人负责协调中标商与银行对接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今年已成功为1家企业解决贷款资金548万元;三是坚持全面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并多次通过市、县平台对外公告、集中电话告知等方式及时清退供应商超期的投标(响应)保证金,截止目前累计清退44.8万元,切实减轻供应商的资金占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