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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行政审批局建立四大机制 促“好差评”提升

 

一、制度先行,建立“评价全覆盖”的管理机制。江阳区推进办印发了《江阳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对全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将原有的“一号一评”优化为“一事一评”,实现对窗口人员服务态度、审批部门办事效率评价全覆盖。目前,区行政服务中心、15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均已实现“好差评”评价。

二、渠道畅通,建立“一事一评”的评价机制。区行政服务中心打造了“智慧化大厅”建设项目,大厅108个窗口工位均配备了触屏式评价器,企业群众可在事项办理结束后进行即时评价,“好差评”结果同步进入江阳政务管理后台,并在大厅屏幕上滚动显示。除此之外,企业群众还可通过四川政务网、天府通办app、“江潮”app、微信公众号、意见箱、投诉电话等渠道进行评价。每月对收集到的“好差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摸准群众“好差评”大数据背后的社情民意,打通“堵点”、破解“难点”。

三、整改迅速,建立“1小时回应”的反馈机制。中心对于收集的评价信息特别是企业群众的“不满意”评价严格实行“1小时回应”机制。对各个渠道收集到的“好差评”数据在1小时内完成鉴别和“差评”转办工作,对存有异议的转办事项,相关职能部门需在1小时内提交申诉,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及时审核判定。对已办结的“差评”事项,区镇街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及时开展电话回访、复核和满意度测评,确保回复率、回访率均达100%,形成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

四、严格奖惩,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 “好差评”工作要求,将此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将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纳入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指标,作为窗口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考核、评先创优和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推动形成群众愿评、敢评、评了管用的社会共识。切实做到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