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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行政审批局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省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要求,成都市新津区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分四类措施推进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直接取消审批。新津区行政审批局此次取消“广告发布登记”1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区行政审批局将企业注册信息推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推送信息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二、审批改为备案。新津区行政审批局涉及“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审批”4项许可事项改为备案,区行政审批局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该部分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备案制,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针对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  

三、实行告知承诺。针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招牌设置许可”“清真食品登记证核发”等29项行政许可事项,区行政审批局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轻事前准入、重事后监管”和“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新型管理模式,申请人提出行政审批申请,新津区行政审批局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新津区行政审批局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四、优化审批服务。针对新津区行政审批局其它许可事项,一是下放“个体工商户登记”等3项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二是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少申请材料三分之一以上,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65%以上,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新津区新增市场主体2795户,其中新增企业940户,新登记市场主体注册资本总额61.01亿元,同比增长3.51%。下一步,新津区行政审批局将持续按照以上四种方式推进改革,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