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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宁县抓实“四个坚持”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宜宾市长宁县以抓实“四个坚持”为着力点,扎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升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质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强化服务体系。一是坚持机构不减。发挥局党组和各镇党委领航把关作用,在坚持撤并乡镇原有便民服务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基础上,推进“党建+便民服务”改革,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加强人员配备。将镇便民服务中心提升为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设主任(副科级实职领导)1名,副主任(正股级)1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员6—9名,并明确职能职责。三是建立完善代办体系。健全“县政务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三级代办体系,设置县代办点3个、镇代办点17个、村(社区)代办点168个,落实专(兼)职代办人员216名,变“群众跑路”为“干部跑腿”。同时,在赶场天实行志愿者“流动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坚持科学指导,切实规范服务行为。一是推进阵地建设标准化。印发《长宁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推进便民服务办事制度、服务流程、服务行为、服务场地、服务设施标准化,确保行政服务事项“一窗式受理”。二是严格执行便民服务制度。结合党史主题教育学习,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各办事窗口严格遵守“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服务制度,切实做到“一站式审批”,杜绝窗口“两头受理”、群众“多边跑路”现象。

三、坚持开拓创新,切实提高服务效率。一是有序推进乡镇扩权赋能。在充分调研基层群众需要和乡镇管理服务承接能力基础上,依据《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梳理下放各镇行政权力事项47项;印发《长宁县各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权责清单(2021年本)》,确定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117项。二是加快推动便民服务提速。对入驻镇便民服务中心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流程再造。

四、坚持阳光运行,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违法乱纪、“庸懒散浮拖”等行为严肃查处。截至目前,长宁县政务服务好评率达100%。二是加强指导考核。落实领导分片区指导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度,加强改革后便民服务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切实提升便民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