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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县把好“事前+事中+事后”三关着力提升政府采购工作实效

近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代理的首宗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新都村8组杨柳坪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采购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屏山县1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以下(不含)的工程建设项目常态化进入政府采购流程化实施。

一、优化完善采购范本,抓实事前服务。拟定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文件格式范本,并广泛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采购人以及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协调会,讨论研究企业资质、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报价要求、工程变更、合同条款以及后期项目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意见,力求在具体项目采购文件编制时做到公平、公正,既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有效衔接,也利于工程建设项目后期顺利实施。

二、严格服务行为准则,抓实事中服务。修订完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政府采购文件内部会审工作规程》,从会审方式、会审人员、会审原则、会审内容、会审程序、会审意见处理以及会审纪律等方面严格规范业务人员行为,充分研判和降低采购项目潜在风险,层层压实责任,从源头上杜绝采购文件违法违规行为和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等情况发生。

三、督促指导合同履行,抓实事后服务。采购完成后,第一时间公示并推送成交结果,明确专人督促供应商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指导甲乙双方签订合同。适时提醒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开展合同公告及备案,指导督促采购人将相关采购资料报采购中心备案。规范收集采购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随时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