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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三举措”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三举措”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推进便民服务机构改革。按照《威远县镇、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14个便民服务中心和6个被撤镇原便民服务中心保留为便民服务站的设置;健全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公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清单》,243个建制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代(帮)办服务,让村干部成为群众办事的代理人,被撤村保留代办人员为群众提供代(帮)办服务。

二是推行“一窗受理”,规范印章服务。在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试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为实现中心(站)事项“一窗受理”提前探索,累计经验;在便民服务中心(站)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替代原镇(街道)使用的涉及各办(站、所)等部门的专用业务章,实现“一枚印章管服务”。

三是完善公共服务评价机制。推行公共服务“好差评”制度,在全市率先将镇级便民服务的70个服务窗口全部安装“好差评”评价装置,并接入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群众可实时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政情况等行为予以评价;修订完善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股室、明确投诉范围和分类、明确投诉流程,明确保护投诉人隐私,以制度保障了办事群众和企业投诉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