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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落实“三个一”模式力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2019年以来,南溪区按照《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摸清南溪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际情况的基础上,2019年10月全面启动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严格落实“一个平台”网上审批、“一个机制”容缺办理、“一个窗口”综合服务的“三个一”模式,于12月3日建成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正式上线运行,力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一个平台”实行并联审批。一是将工程建设项目分为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项目三个类别;将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二是搭建平台支撑。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规范部门间“联动式”并联办理机制,打通发改部门网上在线审批和住建部门施工许可审批系统,通过部门间的信息交互、数据共享,实现业务协同和建设项目审批全程信息化,提高办事效率。

(二)“一个机制”容缺办理。一是推行容缺办理。建立容缺审批机制,明确容缺事项清单和具体要求,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完善审批承诺相关制度,明确告知承诺制的法律效力以及不实承诺和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如建设单位可通过书面承诺替代资金到位证明、工伤保险参保证明、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等相关材料。

(三)“一个窗口”综合服务。创新审批体系,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由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和管理。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每个审批阶段“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请材料完成多项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在一个系统上全部完成。

二、工作成效

(一)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南溪工程建设项目原主要审批事项共60项,改革后减少为54项。其中,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中标通知书备案的前置审核、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的前置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过程中的审查环节,将“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调整到项目前期策划阶段完成。

(二)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通过精减、合并审批事项和调整审批时序的方式,将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17个独立审批环节调整为4个环节,具体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三)进一步精简审批时限。全流程办理时限从原来的平均220个工作日压缩到88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从35个工作日压缩到11个工作日,工程规划许可阶段从40个工作日压缩到18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6个工作日,中介服务时限从85个工作日压缩到48个工作日以内。

(四)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通过材料共享、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等方式,将原审批事项所需的204项材料精简为106项。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所需材料从36项减少到22项,工程规划许可所需材料从30项减少到6项,施工许可所需材料从56项减少到30项,竣工验收所需材料从82项减少到4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