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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五项举措规范招标投标主体

宜宾市2023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投标人使用投标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率达到80%以上,电子保函承保金额超26亿元,为投标人实现减负降费,充分激发市场资金流动性。为进一步规范投标电子保函交易市场秩序,推进电子保函业务规范有序开展,宜宾市针对招标投标活动主体落实五项监管举措。

一、优化系统下单限额。依托市资源交易中心的金融服务平台,联合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充分考察市场购买规律,对购买投标保函的单个项目进行只能下单2次的限单措施,防止恶意占单行为扰乱招投标市场,以打造诚实信用、规范有序的交易环境。

二、实地走访开展抽查。市公管办牵头,在市交易中心领导带领下,率市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科室人员对部分电子保函服务商开展实地检查。一是围绕相关业务管理、风险防控制度、系统升级优化及运行情况、保函协议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等做详细了解,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与指导要求。二是充分考察电子保函服务商履约情况,摸排潜在风险,就其管理日常及考核方法进行不断完善、不断优化电子保函服务商管理办法,切实保障保函业务的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电子保函工作的管理质效。

三、维护秩序营造氛围。借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对目前招投标电子保函购买活动中存在的两起不良行为面向大众发布通告,藉此提醒投标人、保函服务商等各方交易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报不良竞争行为的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培养交易主体违法必究的意识,防范恶意竞争行为的产生,维护公平交易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氛围。

四、加强学习优化管理。深化保函工作政策的探讨与研究,不断跟进电子保函各项管理办法的制订与修订,完善优化制度建设,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等法律、法规制订最新版《宜宾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保函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结合宜宾市招标投标市场的运作情况,对电子保函服务商作出了明确的义务规定和职责内容划分。加强保函服务商的日常业务管理,制订评价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内容包括履约情况、实地检查、服务商报送材料、赔付等方面。评价活动中一经发现须督促整改、暂停服务、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将按照管理规则作出相应处理。二是深化全流程保函业务电子化管理,在技术层面不断优化系统。升级电子交易系统,进一步优化注册登录、公告发布、报名、竞买保证金缴纳和退还、资格申请文件提交、资格审查等流程的电子化,提升交易安全性、缩短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的办理周期,不断提升减负降费成效。三是到北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观学习。通过对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的解读,从党的历史中汲取营养和智慧,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更多贡献。

五、联动发力协调监管。为更好解决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购买投标保函赔付案件情况复杂多样的问题,以联动监督检查机制解决具体问题的实践问题。协调发挥各职能部门的权利权限,联合住房住建、发改、水利等部门,助力监管部门信息共享,补齐信息割裂短板、提高监管效能。如20238月一起案件中,收到的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与项目利害关系人的质疑与投诉的问题,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确认被投诉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后,依据住建所做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协调保函服务商尽快解决相应的赔付问题,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